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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 论文 -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之人力资源管理篇(三):IT行业如何适应《劳动合同法》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之人力资源管理篇(三):IT行业如何适应《劳动合同法》
 
论文  加入 时间:2008-6-23 9:53:01     点击:
  一、IT行业的用工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1 知识技术型员工密集型行业。IT行业的这种行业特点决定了IT行业的员工比较年轻,工作压力大,员工归属感差,有合适的机会就会跳槽。优秀的技术员工供不应求,在订立合同时处于优势地位。

2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情形比较普遍。IT行业的劳动者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经常加班,而用人单位很少支付加班费。

3 用人单位为技术员工制定考核标准比较困难,这导致用人单位在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法律障碍。

4 劳务派遣比较普遍,很多派遣单位没有取得派遣资质。由于IT行业的用人单位工作任务不确定,当用人单位的工程比较少的时候,用人单位会将员工派遣到其他企业。

5 用人单位经常将劳动关系转为经济合同关系。IT行业用人单位可以将工程以外包的形式将劳动关系转为经济关系,从而减少用工成本和用人风险,但这增加了经营方面的风险。

二、IT行业应在以下方面规避和减少风险

1 用人单位应加强和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这才能使用人单位留住优秀的员工,减少员工的流动性。一项对IT行业的调查报告显示:IT企业对于员工很少进行职业规划,员工对于未来的发展没有安全感和信心。

2 用人单位为技术员工制定的考核标准一定要量化、细化、客观,并且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这样才能保证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3 关于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问题,如果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不适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但仍考虑企业的一些特殊情况,坚持实行每周六天或以上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考虑制定调休补休制度,对于超40小时的工作时间,员工可以要求补休。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因此,用人单位应合理设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职责、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等。这样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的加班可能并非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而是劳动者为完成工作任务而自愿加班。这同样可以使用人单位减少法律风险。但是,用人单位应注意不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违法成本过大。

4 很多IT企业以外包的形式将IT项目发包出去,在发包时,IT企业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方面,IT企业在签订外包合同时,如涉及技术开发,需要约定技术开发失败的风险承担以及技术开发成功后的归属及其他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归属。

另一方面,IT企业在签订外包合同时,由于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者将履行合同的地点约定在发包企业经营场所等,造成双方产生争议诉至法院的时候,被法院认定双方的合同关系为劳务派遣合同,外包单位为用工单位。这种情况下,外包单位将承担用工单位的义务,在合同中处于不利地位。

5 涉及劳务派遣的IT企业在从事劳务派遣和接受劳务派遣过程中也要注意:

1)、从事劳务派遣的很多IT企业并非专门从事劳务派遣,而是自己从事软件开发等业务,在业务不多的时候,将员工短期派遣出去。由于IT企业用工的短期性、紧急性、集中性等特点,很多企业愿意接受短期派遣用工。但派遣单位应要有劳务派遣的资质,而且要注意,很多用工单位存在加班用工的现象,派遣单位在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否则,由于派遣单位是劳动法下的用人单位,当员工主张加班费及赔偿金时将处于不利地位。

2)、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也需要注意与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签订派遣合同,否则,用人单位的义务可能会转移到用工单位上。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需要按照劳动法履行用工单位的义务,如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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